時間:2014-10-24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為全面掌握各地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審批、資金、任務、責任“四到省”落實情況,加強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3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督查的通知》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關于印發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督檢查重點環節和常見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珠江委先后派出3個督查組對云南、貴州、廣西3省(自治區)2013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進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涉及云南、貴州、廣西3省(自治區)2013年中央資金安排的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30個項目縣、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工程(面上重點治理工程)58個項目縣,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國家重點建設工程)15個項目縣、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農發項目)30個項目縣。按通知要求,珠江委及時制定了督查方案,對督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組織督查組成員開展了專題討論,統一了評判標準和工作程序,并隨機確定了云南、貴州、廣西3省(自治區)14個抽查項目縣,范圍涵蓋了上述4類中央資金安排項目。
督查組查閱了省級的組織領導及責任落實、制度建設及執行、前期工作、計劃及資金管理和檢查驗收等方面情況,并實地查看了各抽查項目縣的工程建設現場,按比例要求現場核查了治理圖斑,重點對組織領導、前期工作、計劃及資金管理、建設管理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等方面進行了檢查。
從本次督查情況看,各級水利水保部門對項目實施較為重視,組織管理比較到位,工程建設管理各項制度得到落實,工程建設質量總體上符合設計要求,檔案資料較為齊全。督查中也發現一些問題,如部分省級計劃下達較晚;部分項目縣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實、設計深度不夠或群眾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項目實施出現困難,部分措施出現較大設計變更;建設管理不夠規范,設計變更的部分措施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部分項目縣工程建設進度較慢;大部分項目尚未開展自查驗收等。
督查組要求相關項目縣盡快完善設計變更手續,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質量及成效,及時開展自查驗收和后續竣工驗收工作,切實落實督查中提出的需要整改完善的各項工作。督查組還在交流座談中對各省(自治區)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的建設工作給予了具體建議及指導。
(作者:范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