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3來源:水利部網站
本站訊 為更好規范和推動節水評價工作,2019年12月30日廣東省水利廳印發《廣東省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工作指引(試行)》《廣東省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技術指南(試行)》。
《工作指引》和《技術指南》在水利部出臺的一系列節水評價文件要求基礎上,結合廣東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廣東節水評價實施程序和節水評價技術要求,切實提高對節水評價工作的指導性。
一是進一步明確評價流程和審查要點。分類制定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各環節對節水評價工作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查結果應用方式。確定用水不符合節水政策標準、水資源配置方案不符合節水要求、受水區現狀節水潛力大、節水目標指標不先進、取用水規模不合理、節水措施方案不合理或嚴重缺項等6類不予通過節水評價的情形。
二是進一步明確評價內容。增加大中型水資源開發利用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內容編寫要求,增加非水利建設項目節水評價關于用水工藝和用水過程分析的要求,強化節水目標與指標評價要求,細化節水措施方案、節水保障措施要求,并細化規劃或水利工程項目、非水利建設項目兩類節水評價章節編寫提綱。
三是進一步明確節水評價標準。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廣東“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分區制定萬元GDP用水量等12項主要節水指標參考標準,并統一指標計算公式。
下一步,廣東將按照水利部有關文件要求以及《工作指引》和《技術指南》,全力抓好節水評價監督管理,切實保障節水評價工作落地,讓節水真正成為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配置、調度的前提條件。